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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笼养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2-15 03:36:58   浏览:

 

(来源: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标题:注意!个人笼养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021年2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该名录中很多传统笼养观赏鸟均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常见的鹩哥、画眉、蒙古百灵、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红嘴相思鸟、歌百灵、云雀(叫天)、黑喉噪鹛、棕噪鹛、银耳相思鸟红、红嘴相思鸟、新疆歌鸲、褐头朱雀等物种都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新版名录的过渡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一些笼养鸟在升级后需要一个过渡期让大家及时了解,将饲养的野生动物送交野保部门处理,过渡期后拒不交出者,个人饲养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处罚!

养鸟人特别要注意,上述野生动物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要求,对于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上述野生动物的,需上报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以非法猎捕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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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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