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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被4条大型犬攻击致死,律师:无论是否翻墙进入,饲养者都需担责

来源: 超宠吧   2022-11-01 10:08:16   浏览: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杨晓妍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则消息称,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遭4条大型犬撕咬后死亡。1月26日,顶端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该男孩被4条狗咬死,涉事犬只并非流浪狗。

1月27日中午,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发布最新警情通报:范某(涉案犬只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犬只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狗伤人事件频发,违规养犬发生伤人事件,狗主人需承担什么责任?此外,针对此事,有网友称李某为主动翻墙进入厂区后被狗攻击致死(备注:此说法未得到证实),监护人监管不到位,那么饲养者是否也需担责?1月28日,顶端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惨剧发生,目前处于警方侦查阶段

日前,河北邯郸峰峰矿区彭城镇的一条《寻人启事》——寻找李某,11岁,峰峰矿区彭城镇人,2022年1月20日14时许走失。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月26日晚,有消息称,11岁的李某在离家1.5公里处被发现,已不幸身亡。峰峰矿区区委政法委在当晚20点左右发布《关于网传“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的情况通报》,坐实这一噩耗。通报称,2022年1月26日,网上传播“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的消息。经初步核实,1月23日公安机关在彭城镇一处厂院内发现一具尸体,疑似被犬只攻击致死,死者系彭城镇11岁少年李某。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传唤到案,肇事犬只已被妥善控制。

1月27日中午,峰峰矿区发布最新警情通报,通报中称:范某(涉案犬只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犬只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此前报道中称,当地警方已证实该男孩被4条狗咬死,且4条狗被圈养在废弃厂房中,并非流浪狗,目前均已被控制。

顶端新闻记者试图通过当地警方了解更多情况,但对方表示,目前正在侦查阶段,有一些细节不方便公开。

虽有相关条例,但事发矿区一直有人养狗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某遭犬只攻击的彭城镇所在的峰峰矿区,隶属邯郸市,位于河北省南部,晋、冀、豫三省交界,是个资源型老工矿区。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一位自称李某亲属的女士说;“男孩在单亲家庭长大,一直由奶奶带。”有网友表示,此前曾到事发矿区办事,被狗群追过,“狗群恶扑过来,幸好骑电动车没被追上。”当地居民也表示时常能听到厂院内有狗叫。

李某失踪后,孩子奶奶在短视频平台呼喊:“你赶紧回家,奶奶都快急疯了。”得知李某已经死亡,李某奶奶瘫坐在床上痛哭。

《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对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但顶端新闻记者查询相关资料获悉,在峰峰矿区,类似的犬只伤人事件并非首例,2018年5月7日,峰峰矿区临水镇两名小学四年级男孩放学途中遭一只黑色大型犬疯狂扑咬致伤,事发后狗主人将肇事犬带离现场。

李某案件发生后,峰峰矿区公安分局随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向群众发放“规范养犬、责任养犬”告知书,并对流浪狗进行抓捕。

律师解读:违规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需承担侵权责任

狗伤人事件近年并不鲜见,“如何文明养犬”也是一直是社会热议话题。

2021年9月20日,安阳一位八旬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型犬咬伤。受伤老人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老人背部被抓伤,腰部有被咬痕迹。

2021年11月13日,湖北武汉市35岁女子卢某林坠楼身亡,跳楼前一日,卢某林在微信群中表示“要用命来和遛狗不牵绳(现象)抗争”,此前,她曾多次被小区内遛狗不牵绳老人围堵并恐吓。

目前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议论,有网友认为,事发地为厂区有围墙铁门,狗圈养在厂区内,李某翻墙进入玩耍后被狗咬死,“监护人监护不到位,且小孩子是主动翻墙进入,也应该承担责任。”

违规养犬发生伤人事件,狗主人需承担什么责任?若李某事后调查真为主动翻墙进入后被狗咬死,饲养者是否需要担责?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排除狗主人故意指使的情况下,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犬只伤人,饲养者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付建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付建认为,在本案事件中,首先饲养者违反规定饲养了犬只,因此,排除狗主人故意致使的情况下,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犬只伤人,饲养者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狗主人具有故意引诱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 熊子文 李英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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