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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无罪!“买卖12只鹦鹉案”判刑1年半,男子:不敢再碰鸟了!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1-19 05:13:00   浏览:

 

买卖野生动物犯法,但是如果是繁殖的动物呢?普通人无法分辨购买的东西是不是野生濒危动植物,尤其还不是国内常见的野生濒危动植物,但无知者不代表无罪,江西一男子就因为购买12只鹦鹉摊上事了。

5月1号,“江西鹦鹉案”被告人邱国荣辩护律师称,邱国荣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和再审,历经3年多精疲力尽,最终,法院还是以邱国荣非法收购和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维持了原判。

事情还要追溯到3年前,2018年4月底,邱国荣在南昌市东湖某花鸟鱼虫店购买了8只鹦鹉和4只鹩哥,随后他将购买的鸟儿放到自己的水族馆店内,用来招揽顾客,没想到一个月后被人举报,警方对邱国荣的店铺进行了搜查。

总共查获75只鸟类,经过鉴定其中的16只画眉鸟,4只鹩哥和8只费氏情侣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条约》中的保护动物,因为邱国荣涉嫌非法购买和销售濒危野生动物被带走调查。

经过警方的调查,售卖鸟儿的万某购鸟渠道是有驯养繁殖许可和产品经营许可的正规渠道,但是邱国荣和万某都没有野生动物的经营许可证,邱国荣也没有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随后,邱国荣被起诉。

2018年12月21号,江西省法院一审判决邱国荣犯非法收购和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万某因犯非法收购和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一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邱国荣不服上诉,他认为鹦鹉和鹩哥都是从市场上公开买来的,自己也不知道它是濒危野生动物,知道也不会买,更不会将它们放到店门口招揽生意,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万某出售的鸟类都是驯养繁殖的,销售源头合法,为何购买者却犯法呢?

2019年11月14号,鹰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鉴于鹦鹉是人工驯养繁殖,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于非法收购,出售纯野生的濒危鹦鹉,所以对邱国荣可以减轻处罚,邱国荣有悔罪表现,再犯的可能性小,可适用缓刑。

虽然鹦鹉查明是人工驯养繁殖的,邱国荣的情节轻微,已认定为犯罪。但是4只鹩哥确实是野生的,所以邱国荣的行为还是构成收购和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邱国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邱国荣的律师称,鹦鹉既然认定为无罪,应该减轻处罚。

虽然对于邱国荣而言,量刑并没有改变,但是他的这个判决是首个把收购和出售人工繁育鹦鹉认定为无罪的案例。对于国内人工繁育出售鹦鹉产业有重大的意义,历时3年,这个案子让邱国荣身心俱疲,他说还继续开水族馆,再也不敢销售鸟了。

只因为购买了12只濒危鸟儿,3年来不断折腾,虽然保护野生动植物不能购买和出售,但是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应该多加强宣传野生保护动植物的知识,而不是一味地惩罚了事,对于邱国荣因“购买出售鹦鹉案”被判刑,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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