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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熊犬骨折送医面临截肢风险 宠物“医患纠纷”能否做鉴定?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1-19 15:20:15   浏览:

 

6个月大比熊犬骨折送医面临截肢风险,主人认为宠物诊所存在诊治过错,诊所却表示治疗前已经告知风险且签字

6个月大比熊犬骨折送医面临截肢风险,主人认为宠物诊所存在诊治过错,诊所却表示治疗前已经告知风险且签字。若对方认为自己的知情同意书是伪造的,可以申请鉴定,走司法程序......哪么,宠物“医患纠纷”能不能做鉴定?

3月19日晚上,四川省成都市民吴女士在宠物医院照看比熊犬“妹妹”,直到晚上11点才离开。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吴女士,比熊犬的左前肢两块指骨已经截掉,左爪的肉垫也已经切除,如果继续坏死下去,还有截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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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博爱诊所做固定后的比熊犬

2月4日,大年三十,吴女士家的比熊犬左前肢骨折,辗转第二家宠物医院。治疗了10天后,比熊犬的左肢出现了皮肤溃烂且迅速恶化,送至其他宠物医院,医生表示,有截肢风险。

吴女士认为是因金堂的宠物医院处置不当导致,但宠物医院的林医生表示,治疗前已经告知了可能出现的风险。

骨折比熊犬辗转送医,治疗半个月却有截肢风险

2月4日,吴女士家的比熊犬在玩闹时不小心骨折了,“刚刚6个多月大。”吴女士说,当时,就将比熊犬送到了宠物医院,医生建议内固定,也就是要打钢钉。心疼“妹妹”太小,未来还有10多年要走路,担心瘸着影响正常生活。同时,正好有一只狗骨折,因为钢钉穿透了皮肤在医院继续治疗,吴女士决定用外固定的治疗方式。

几天后,比熊犬的腿没有恢复好,几番打听,吴女士从朋友那儿得知,金堂县博爱动物诊所的林医生技术好。2月25日,要上班的吴女士托朋友张女士和父母一起将狗送到了金堂,“林医生说可以治疗,但是受伤时间有点长了,可能恢复得不会那么好。”吴女士说,朋友告诉自己后,就同意了治疗,林医生将比熊犬抱进治疗室,半个小时后就出来了,比熊犬受伤的左肢做了固定。随后,比熊犬就留在了诊所。

金博爱动物诊所外招牌

3月2日,吴女士到诊所看比熊犬,“我们当时说,(腿)绑得会不会有点紧,林医生说就是要绑紧一点,不然不好恢复。”吴女士说,但3月6日,林医生就通知张女士,比熊犬自己把左前肢弄坏了。从照片上看,血肉模糊,晚上吴女士赶到金堂,“她说打消炎针就好了。”吴女士说,此时自己还是很信任医生,同意打针,后来回家路上又打电话建议输液。

受伤左前肢

3月9日,吴女士发现比熊犬的伤口已经很严重了,能够看到黑色的坏死和骨头,3月10日,吴女士将比熊犬接回成都,送到其他宠物医院,宠物医生告诉她,伤口腐烂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指骨和脚垫都要掉了,还可能需要截肢。

吴女士表示,在金堂治疗时,林医生一直告诉自己能够治好,而且自己去看“妹妹”时,注意到医生并没有给它做好护理。

术前已告知风险,对方可以走司法程序

20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金堂金博爱动物诊所。林医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实际上,送比熊犬到诊所来的是一位姓张的女士,比熊犬送来时,已经在他院治疗了,但没恢复好,整个左前肢耷拉着,从此前的拍片上看,骨头已经错位严重。原本林医生的丈夫、也是诊所的老板文医生不同意收治,但考虑到是朋友介绍,也是好心,才收下来。

林医生保留的接诊前,比熊犬骨折纠正后的拍片

文医生表示,在收治前自己就给张女士说了,因为受伤时间长,再外固定的话,有供血不畅或压力太大导致皮肤溃烂的风险,对方同意了,并且在《动物医疗(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了,自己才收治的。

知情同意书

张女士对此表示否认,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文医生给自己签字的《动物医疗(手术)知情同意书》只填写了比熊犬的基本信息,其他风险的内容,是诊所后来才加上去的。“如果说我知道有那么多风险,我还会治疗吗?”张女士说。但文医生表示,绝对是签字前就已经写了,可以做司法鉴定。

同时,林医生表示,比熊犬受伤后,张女士要求退还治疗费,自己分三次退还了输液、打针、治疗以及张女士在诊所购买的用品的费用。3月16日,张女士和吴女士到诊所要求赔偿,因张女士才是送狗到医院的人,签字也是张女士,报警协商后,张女士签了和解书,自己退还了所有费用后,“此事就此结束”。但吴女士表示自己才是狗主人。

文医生表示,若对方认为自己的知情同意书是伪造的,也可以申请鉴定,走司法程序。

相关部门:未发现诊所存在违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金堂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在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金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该动物诊所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方面进行调查,证照齐全,均符合规定,未发现诊所存在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针对宠物医疗方面的相应法规还没有完善,也没有配套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首先是查证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当事双方的纠纷,只能协调双方协商,或走法院起诉的程序。该负责人表示,据初步了解,该投诉的当事人双方此前已达和解。

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成都市宠物产业协会,对方表示,目前协会只能针对市民对所购买宠物品种和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做鉴定,关于宠物医疗机构的问题,目前协会还没有专业的人员可以提供鉴定。

律师说法:宠物被认定为自然人所有财产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英占认为,宠物虽然有生命,但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其作为权利主体,它被视为属于自然人所有的财产。对宠物侵害造成损害后果,适用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符合行为人行为有过错,行为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侵权构成要件。对于本案中,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等专业性问题可向成都市宠物产业协会咨询解答,也可申请该行业协会调解,或者申请主管部门对该问题进行认定。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邢连超认为,宠物的治疗不属于医患纠纷,不适用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只能适用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责任规则,也就是说,如果在救治过程中,宠物医疗诊所存在违反了基本的程序和救治方面的行政法规,例如无从业人员资质等,发生了侵权行为,诊所需要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例如宠物死亡,需要对宠物的评估价格进行赔偿,至于伤残,就很难了。

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摄影报道

编辑 龚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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