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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女子小区遛狗反被大狗误伤,索要赔偿被拒绝,对方:她没栓绳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2-03 15:12:12   浏览:

 

原标题:女子小区遛狗反被大狗误伤,索要赔偿被拒绝,对方:她没栓绳

如今很多人都有饲养宠物的爱好,但我们不仅仅是简单照顾它的生活的住行,还要让它知道如何与人和谐相处,不随便狂吠,不随便咬人等。可生活中往往会有意外发生,近些年来,被动物咬伤和袭击纠纷大有人在。

那么针对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伤害,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里给大家举一个案例:家住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夏玲玲,家中养了一只可爱的小型泰迪犬,一天带着自己养的宠物出去散步,与同住在万科城市花园小区的李冰偶遇,李冰家同样饲养了一只大型宠物,拉布拉多,那一天,刚好也牵着自己的狗狗也出来玩耍,结果拉布拉多在看到可爱的泰迪时,立马就跑了过去,想要与它玩耍。

但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夏玲玲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突然摔倒在地。因为当时摔伤的情况比较严重。当即就被送往医院治疗,结果经过医院检查后,鉴定夏玲玲为多处受伤,已经构成人身损害。

但是对于这次事件,李冰认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宠物伤人的事件,因为夏玲玲摔倒的原因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李冰认为,当时自己的宠物在想要找夏玲玲的泰迪玩耍时,被自己及时制止,而夏玲玲也及时抱起了自己的宠物,就在她准备离开时,夏玲玲忽然被地上旁边的树枝绊倒。

不过夏玲玲却说,自己是因为李冰的宠物跑过来,导致自己受到了大型犬的冲撞才摔倒。所以自己的医疗费用,还有误工费,都应该由李冰以及其丈夫范壮一同承担。后来鉴于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夏玲玲将李冰和其丈夫一同告到了辽宁省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由于当时夏玲玲在携带自己宠物的时候,没有按照规定,带着牵引绳子,做好保障安全的措施,李冰虽然在遛狗的时候是带着牵引绳子的,但是因为在自家宠物看到夏玲玲的宠物时,就挣脱了她的束缚。

而夏玲玲摔倒的地方是在监控盲区之外,无法正确判断具体原因,只能在监控中看到,的确是“拉布拉多”是奔向了夏玲玲。最终,经过多方考虑和证据证明,李冰需要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大部分责任,而范壮作为李冰的丈夫,具有共同饲养该宠物的责任,所以也要一同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

鉴于夏玲玲没有使用牵引绳,不能排除在事发时,“泰迪”因为未使用牵引绳将夏玲玲跌倒的概率。所以夏玲玲自己承担小部分的责任。夏玲玲作为宠物的主人,在刚开始携带自己宠物出门时,就应该在保障其他人的安全前提下,牵引好自己的宠物,这样也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另外,饲养宠物也要做好防疫工作,那么如何做动物的防疫工作呢?

如果是单位或者是个人饲养的动物,只需要按照定期的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动物诊疗机构就会出具免疫证明,然后可以向养犬登记的机关进行登记,如果不按照规定定期给宠物接种疫苗,会处于罚款等惩罚。并且宠物主人也要保证带宠物出去的时候系牵引绳子,佩戴犬牌。

对于有主人饲养的宠物,有专门的人看护,那些流浪猫狗,由应该如何防护呢?

对于社会流浪的猫狗,主要责任是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针对自己的管辖的地区的流浪宠物进行管理,要控制和处理,照顾流浪猫狗的安全,防止猫狗的疫病传播等问题。

现在养宠物已经是时代的趋势了,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是养宠物,把宠物当成一个爱好和兴趣,我们要对自己的宠物负责任,要学会爱护,关心它,在保障宠物健康安全的同时,训练它,让它融入这个社会,做到文明的养宠物,同时也是对其他的人负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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