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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男子问路被狗咬伤,主人竟骑车逃跑:畜生不可怕,就怕人没道德底线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1-31 23:04:34   浏览:

 

原标题:男子问路被狗咬伤,主人竟骑车逃跑:畜生不可怕,就怕人没道德底线

近日,网传杭州一初中女生被狗伤后因没注射疫苗而感染狂犬病病毒死亡的消息。

经证实,该消息源自杭州市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报。

简报中介绍,这个家庭两次从外带回狗,今年9月,狗咬伤了男孩(及时注射狂犬病疫苗),而去世的女孩曾向家长说起自己在7月也曾被该犬伤过,但未予重视,未注射狂犬病疫苗。

文件称,患者姜某为女性,是萧山区金惠中学初二在读生,其与父母及弟弟共同居住于萧山区北干街道兴议村。

姜某于11月6日晚餐后在家中出现右手发麻感觉,并伴有疲乏,周身不适,但其与家人未引起重视,未就诊;8日凌晨2时许呕吐2次,并伴有出冷汗、头晕、头痛等症状。8日上午,姜某前往省儿童医院滨江院区内科就诊,医院予抗感染、抑酸、补液等对症处理;8日晚其呕吐加重,伴呕血、大量出汗、畏光等症状,转急诊抢救室;9日姜某出现呼吸困难,症状进一步加重,被收入PICU治疗,因其烦躁不安,医院予以镇静等对症治疗。姜某自13日开始逐渐进入昏迷状态,16日开始出现瞳孔散大,目前已处于脑死亡状态。17日,医院采集其唾液、脑脊液等标本送华大基因进行高通量基因检测,19日,华大基因报告从前述唾液标本中检出狂犬病病毒基因序列,姜某被确诊为“狂犬病”。

经调查,姜某家今年3月曾从外捡回一只流浪狗,因4月该犬出现乱咬犬笼等异常情况,持续约2天后,他们将该犬丢弃,不知去向。家属否认患者曾被该犬致伤。

今年5月,他们从朋友处带回一只小狗饲养,9月,该犬曾咬伤姜某弟弟(及时注射狂犬病疫苗),姜某曾向家长说起自己在7月也曾被该犬伤过,但未被重视,故未处理伤口,未就诊,未注射狂犬病疫苗。

家属称该犬未注射过狂犬病疫苗,无异常表现,姜某发病后该犬已被丢弃,现不知去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被狗咬除自身不小心外,也有相当多的情况是因为狗主人遛狗不牵绳引起的。

这不,就在12月10日这天下午5点多,湖北武汉市民吴先生到武昌区临江大道附近办事,在问路的过程中被一条宠物狗给咬伤了。

“大概离狗主人有三米的位置,那个狗突然上来就是咬了我一口。”据吴先生描述,咬人的狗约有1米多高,是只大型犬,一上来就咬住他的左腿膝盖。

而狗主人看到狗咬人之后,立马把狗抱了起来,给狗拴上了绳子。“我说你的狗把我咬了,她说这是畜生,她就不管我了。她骑着小黄车在前面跑,我就在后面追,一跛一跛地追她,追了有两三条街没追上。”

由于伤口很深,事后,吴先生不得不自费两千多元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接种了预防狂犬病疫苗。

律师提醒谭灿(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饲养自己喜爱的动物是很多人的爱好,在农村里犬类宠物更是看家护院的忠实伙伴。但饲养动物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爱宠人士,需要提醒的是,饲养人对于饲养动物有看管义务,应当尽到相关的管理义务(如栓好狗绳,关笼子等);不要饲养烈性宠物、大型宠物(如藏獒斗牛犬之类的宠物);不要随意遗弃自己饲养的宠物,遗弃、走失的动物伤人,饲养人同样要承担责任;及时到有关部门为宠物办理证件。

内容整理自“澎湃新闻”《萧山日报》《北京青年报》等

编辑:陈大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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