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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说法 | “铲屎官”们请注意,萌宠伤人谁担责?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6-06 09:31:51   浏览:

 

萌宠伤人谁担责?

近年来,饲养猫、狗等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

有一些人还把狗视为精神上、情感上不可缺少的伴侣

但同时,宠物伤人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那么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呢?

下面就随小周一同了解一起案例。

案 情 简 介

李奶奶在带小孙女囡囡在小区玩耍时,突然,一条没栓绳的狗从囡囡身后窜出,囡囡右小腿被大壮饲养的狗咬伤。大壮和李奶奶立即开车将囡囡送至医院治疗。后因双方未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李奶奶诉至本院,请求由大壮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法 院 审 理

根据监控录像,大壮未对其饲养宠物犬束犬链,存在过错,李奶奶和囡囡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此不应承担责任,大壮应对囡囡此次伤情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6条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形,饲养者应当对产生的全部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大壮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法 条 链 接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 官 说 法

生活中,宠物“闯祸”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铲屎官”们在享受饲养宠物乐趣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对因自己饲养的宠物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及时妥善解决问题,担负起相应的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依法文明饲养,尽到管护责任,在和谐、安全的氛围下给爱宠一个稳定的环境,给“铲屎官”一份愉悦的心情。

原标题:《小周说法 | “铲屎官”们请注意,萌宠伤人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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