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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盲人饲养导盲犬 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将免收管理服务费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1-18 12:37:46   浏览: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6日讯 8月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发布和解读,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之后,对重点管理区的区域范围、禁养大型犬的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以及养犬登记收费标准等方面,带来很对新的变化,具体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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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管理区的区域范围,按照《条例》规定,由之前的“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扩大到了“市、区县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并明确规定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明确管理区的具体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划定具体范围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各区县人民政府正在组织公安、住建、规划局等部门研究确定。

关于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问题,在前期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同时参考了国际、国内城市禁养大型犬肩高、体长标准和禁养犬品种目录,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公安局与市农业农村局一道,结合济南市实际,共同确定了济南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大型犬肩高、体长标准和禁养烈性犬品种范围,目前正报请市政府批准。

关于养犬登记收费问题,《条例》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区登记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目前,济南市公安局正同济南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结合济南市实际,研究调整重点管理区犬只初始登记和年度登记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以上这些方面的具体规定,将于《条例》实施之日即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闪电新闻记者 段嘉琪 冯宜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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