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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鸟窝”捉21只鹩哥、画眉、绣眼鸟,男子获刑又赔钱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6-14 09:37:30   浏览:

 

广东茂名,是著名的水果之乡,荔枝、龙眼等“岭南佳果”驰名中外。每年4、5月份,正是茂名荔枝、龙眼防虫、治虫,提高座果率、保果保梢的关键时节,也是画眉、鹩哥绣眼鸟等野生益鸟的繁殖季节,期间它们会大量捕食昆虫。

在荔枝、龙眼树林中,经常会见到它们筑的巢窝和忙碌的身影,听到它们清脆响亮、悠扬婉转的叫鸣声,好像在告诉人们丰收的喜讯。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2014年8月20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规定茂名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正)》,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规定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然而,今年疫情期间,还是有人将手伸向了荔枝、龙眼树上鸟巢中的雏鸟们。

电白区霞洞镇某村的95后小伙崔某因受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务工,而是留在家里干活。自今年4月开始,崔某持竹竿陆续将附近荔枝、龙眼树林里的鸟巢捅下,再将鸟巢中嗷嗷待哺的雏鸟捉回家喂养。直至5月28日被森林公安依法查获,崔某通过这种方法先后捉得21只雏鸟。

经鉴定,21只雏鸟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其中,暗绿绣眼鸟6只,画眉7只,鹩哥8只。依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的规定,21只雏鸟的价值共计人民币16800元。

被捕获的鹩哥雏鸟

被捕获的暗绿绣眼鸟

被捕获的画眉

因崔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生态环境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崔某拘役4个月,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人民币16800元,并在电白区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这也是电白区首例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崔某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21只雏鸟已移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保护。

检察官提醒

为了加强对我国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将1701种兽、鸟、两栖、爬行、昆虫等纲陆生野生动物列入保护名录,这些就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很多我们以前熟知的动物,如:野猪、野兔、竹鼠、八哥、鹩哥、画眉、麻雀、青蛙、乌龟、蛇等都在保护之列(详见“三有名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规定,全面禁止食用“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六条[非法狩猎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第四条规定,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乘以相应的倍数核算。具体方法是:(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十倍核算;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五倍核算;(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核算。 两栖类野生动物的卵、蛋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千分之一核算;爬行类野生动物的卵、蛋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十分之一核算;鸟类野生动物的卵、蛋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二分之一核算。也就是说,野生动物保护级别越高,其整体的价值也越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所以,野生动物千万不能随意捉、更不能吃!否则,不但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还要追究民事责任,要求赔偿破坏生态环境的损失,并赔礼道歉。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拒绝伤害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与自然和谐共生,才能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安全!

保护野生动物,检察与你同行!

来源:电白检察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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