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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长春一宠物店售卖野生鹩哥被查

来源: 超宠吧-宠物爱好者家园!   2023-01-18 00:33:00   浏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深入开展“联合双打行动”,加大对农贸市场、宠物市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交易比较集中的重点场所和地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查彻办。

2月28日,宽城市场监管分局兰家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宽城区金都大市场进行复工复产检查中,发现该市场内一家宠物店正在销售鸟类。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该宠物店店主李某从网络上购进了一批鸟类并在店内销售,其中包括桃脸牡丹1只、玄凤鹦鹉2只、文鸟2只及鹩哥1只,李某无法提供上述交易记录及驯养、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且无法与购买人取得联系。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将这批鸟类予以扣押,并立即约谈该商家所在的市场主办方,要求其自觉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法定义务。

2月29日,宽城分局将扣押的鸟类移交给宽城区农业农村局林业站处理, 并委托吉林森证司法鉴定所对动物种类进行鉴定。经鉴定,这批鸟类中,鹩哥为我国《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李某交易鹩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3月6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没收鹩哥并对李某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将没收的野生鹩哥移交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繁育中心妥善处理。

此案是宽城分局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查处的首件案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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